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應注意事項宣導

為維護飛航安全,在民用與軍民合用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以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UAS)或遙控飛機進行飛行或空拍等,或施放風箏、天燈、煙火、氣球與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等,有妨礙航空器飛航作業之虞,應依相關規定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

現階段已就臺北松山、臺灣桃園、高雄小港、恆春與金門等5座機場建置地圖查詢系統,可輸入地標或座標資料,供外界先行檢視施放地點是否位在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施放範圍內之參考。

其餘相關施放管制、申請等問題可至以下官方網址查詢。